作者:雷伊 编译:张日元
这一章的主题是关于民众阶层的宗教信仰,它不同于官方的、团体的、约定俗成的宗教与神学。这种我们所了解的中下层人民的宗教信仰,对于中下层人民,就像马克·韦纳尔(Marc Venard) 所说“他们虽然不是遭受最彻底剥夺的人,却从不去触碰权力的杠杆,无论是经济、政治或者文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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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们使用“民众宗教”这个术语的时候,往往用它来指不同的内容――正如他们用民众文化这个术语来指不同的内容一样。对一些人来说它是指产生于民众的宗教信仰,通常与精英意识形态相抗衡:宗教信仰“来自于、且属于民众”,“实际上是民众为他们自己创造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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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狭义层面上――宗教信仰作为一种“对抗形式”――它也指被民众所接受的宗教信仰,它或许产生于我们可以称做“民众思想家”的那一群人,这些人处于民众阶层的边缘或边缘以外,但是他们感到自己同民众阶层的需要和渴望相一致。研究十六、十七世纪的教派成员、异教徒或者英国1640——1660年革命的历史学家们通常在这种狭义范畴内讨论民众宗教。
但是,对另一些人来说,“民众宗教”是指绝大多数人所信仰的宗教;民众意味着“广泛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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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将在它的广义层面上探讨“民众宗教”——在任何情况下,它都兼容了狭义的民众宗教——试图纵览一下我们在多大程度上真正了解了十六、十七世纪的英国人民宗教信仰状况。
上面我们了解了术语“民众”的内涵,但是宗教信仰(religion)的含义是什么呢?我再次使用了这个术语的广义含义:与超自然相联系的信念与实践,“对神的一种回应”。我的界定包含了巫术、魔法和幽灵的信念,这种界定得到了如长老派或异教,而且也如Jean Delumean所称的民间基督教(后期这个特点更加显著)的认可。因而我所指的宗教信仰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基督教,而是指帕特里克.柯林林(Patric Collinson)在他的著作《新教徒的宗教信仰》里关于民众宗教那一章所指明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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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戴维.克拉克(David Clark)在他那引人入胜的研究“当前的民间宗教”所描述的那样:在约克郡菲兴村,大量的宗教活动发生于大教堂和小礼拜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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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在都铎和斯图亚特王朝时期,教堂的地位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教堂的日程表渗透于人们的日常时间观念中。它监督着每个人宗教仪式的进行(洗礼、婚礼和死亡),在教堂圣餐、守灵、祈祷仪式中强化了教区社会各阶层、各村庄的不同身份。教堂及其周围所辖空地同教区内的人们生活息息相关:从教区教堂的修复到教皇敕书的保护。教堂的钟声召唤人们工作和防备危险,选举与清理债务也在教堂内进行。教堂被用于贮存军火装备,甚至用做军械库。在埃塞克斯(Essex),教区长兰登·希尔斯(Langdon Hills)在暴风雪来临时常把教堂变成他的绵羊避难所。在1577年的西哈姆(West Ham),戏剧也在教堂内举行,人们站在教堂桌凳上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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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正如艾伦·麦克法兰(Alan Macfarlane)曾经指出的,当我们翻看这一时期的教会法庭记录时,很难想象出人们对教堂圣地的始终不渝的崇敬与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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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吐痰、放枪、呕吐、撒尿、放屁、编织、缝衣、买卖、打牌、唱歌、嬉笑等行为有时会发生于教堂内神圣的礼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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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教堂都是一个小的社会缩影。在许多教堂里面,男人坐在一边,女人坐在另一边。乡绅坐于前面,有时坐于装有座套且固定的条凳式座位上,然而贫穷的农夫和工匠们坐于后面。1629年在圣埃德门兹萨鲁姆(St Edmunds Sarum),穷人们被要求坐在标有“鲜红字母”的“穷人”的特定位置上。男孩优先于女孩洗礼。金钱决定每个人的命运,甚至于“死”,因为它决定了是否埋藏于教堂主体墓地里面还是外面,以及教堂传送钟声的方式。离经叛道者的尸体被埋藏于教堂墓地的特定角落,甚而有的被禁止埋于教堂墓地,而被埋入路边或荒野里。教区人们等级分化也反映于圣餐酒,穷人喝红葡萄酒,乡绅喝麝香葡萄酒。基恩.托玛斯(Keith Thomas)提到了一个肯特人(Kentish),他认为有三个天堂——一个是穷人的,一个是中等阶层的,另一个是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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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所研究的这段时间里,教会法强迫人们必须到当地教堂做礼拜。具有令人怀疑其法律效力的教会法庭,继续执行着维护社会和维护自身民众道德的职能――通奸、搬弄是非、咒骂、礼拜日工作、醉酒、私生、不去教堂礼拜、不服从、欠缴教会什一税、诽谤、中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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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宗教对人们的控制与驯服拥有巨大的潜力。但是人们对十六、十七世纪宗教情况了解的越多,便越体会到那是一个非“信仰时代”。如果民众宗教是一种信仰指南的话,(用马克思术语)来说,它从来没有融合入下层劳动人们的思想。虽然教堂的社会地位非常重要,但是从统领一切到形成正统学说要经过漫长的历程。有大量的证据可以说明这点,这些证据贯穿了从人们对基督教基本原则的无知到漠视,甚至完全敌视的全过程。
克里斯托弗·希尔(Christopher Hill)和凯斯·托玛斯(Keith Thomas)已经发现了在都铎和斯图亚特时代的英国,人们对宗教信仰的无知、漠视的有力证据。主教、牧师们伤心于信徒们的这些缺点,并把他们类比于北美的印第安人以及非洲人。托玛斯·库克(Thomas Hooker)对“普通民众”的无知写道“他们的无知,使人难以想信和想象。”约翰·朱厄尔 (John Jewel)说许多人对宗教是如此的无知,以致他们连《圣经》也不知为何物。在17世纪初,在肯特(Kent)的一位教区长发现在400个信徒中,对耶酥、罪恶、死亡和来世稍有了解的人几乎不足40人。据说南约克郡和诺森伯兰郡的人们,对《圣经》和上帝祈祷文全然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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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位牧师询问一位约克郡小男孩时,他竟然不知有几位上帝,几人具有神性,谁创造世间,也不知关于耶酥基督、天堂、地狱,今世后的永生,为何自己来到世间,他出生时的境况。
劳动者,仆人们,年轻人和穷人们可能极少到教堂。1617年,新温莎森林的居民,曾说到,“当地人每去十次啤酒馆才有可能去一次教堂”。据说,纳尔斯伯勒(Knaresborough)森林居民的信仰更亲近于智者和术士,而疏远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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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兰开夏郡(Lancashire)切尔西郡(Cheshire)和德比郡(Derbyshire)的历史学家们已经指出:有些教区的地域是如此广阔,人们按规定去参加教堂礼拜和教士的完全监督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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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克拉克和其它人也已指出一些教堂过于狭小,不足以容纳教区所有教徒,因而,从逻辑上讲按规定在教堂做礼拜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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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拉斯特(peter.laslett)倾向于强调人们的顺从,他引证了十七世纪在肯特(kent),诺丁汉郡(Nottinghamshire)和北安普顿郡(Northamptonshire)教区的情况,在那里,绝大多数人或者许多有资格的人在复活节,接受了圣礼。在牛津(Oxford)主教教区也有类似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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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们也有来自其它教区的一些资料——肯特,埃塞克斯和牛津——在那里很少有人参加复活节接受圣礼。1599年的大巴德菲尔德(Great Bardfield)(埃塞克斯),在大约200名教徒中,到教堂做礼拜的“不超过20人或40人”。我们看一下肯提斯镇 (Kentish town)克兰布鲁克(Cranbrook),在1663年据称有3000名教众,而每年经常去教堂者不超过200名(这个教区也包括大约500名未受洗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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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厄尔斯科恩(Earls Colne),拥有人口1000人,理论上拥有教众500人,而去教堂率极低:在1662年,70——100人;1663年100人;1664年,80——90人;1680年,平均30人。参加圣餐的人数更少:1668年,参加圣礼者14人,1669年20人,1670年,14人;1671年15人;1674年12人;1678年 12人;1679年16人;1680年17人;1681年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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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克拉克(Peter Clark)估计,在16世纪晚期的肯特,有1/5的人经常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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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世纪上半世纪期间,在诺里奇、约克和切斯特主教区,每年高达2000人被逐出教会;在这段时间内,也许15%的人们对去教堂漠然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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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了解在都铎和斯图亚特时代英国宗教基础知识的普及程度及怎样将官方的宗教信仰授之于民众是非常困难的。特别是在16世纪中期,教会各种各样的变化(在语言、祈祷书、仪式、建筑和教义等方面),伴随着一些可笑的规定从上层强加到普通民众身上,这种情况一定使普通的教区居民不知所措。在诺里奇(Norwich)和切斯特(Chester),在16世纪30年代,4种或5种不同的教义问答在教堂里被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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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时代。
牧师的素质或者一个教区是否有一个固定牧师一定影响了人们对教义的掌握,因为在17世纪初,每六个教区中,至少有一个教区没有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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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托玛斯指出,将拉丁语宗教译成方言宗教存在许多困难,这些困难对牧师的影响不啻于对他们教区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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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新教徒对格洛斯特(Gloucester)主教区的调查发现:311个牧师中,一多半牧师不能准确重复十大戒律,33人不能在圣经上找到它,9人不能列举出它们。10人不能重复上帝祈祷文,39人不能在《圣经》上找到祈祷文,34人不知它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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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丽莎白和斯图亚特一世时期,教士们的水平,无论从经济上还是教育上,都有很大的提高;到1640年,教士是一门全面发展的职业。随着大量受教育的专业牧师的出现,教士无知问题似已不复存在,只剩下教士职业的垄断问题。这个排它性的社会群体比以前更加注重了社会选择性,似乎要把自己隔离于其它群体外。罗斯玛丽·奥戴(Rosemary O’Day)认为也许正是这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激起了英国革命时期(1640-1688)反对教权主义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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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它是怎样丰富了普通民众宗教知识却是难以觉察到。大学并不能保证培养出合格的牧师。听众们抱怨那些“复杂、曲折的分析和晦涩难懂的希腊短语”,高深的典故和复杂的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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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六世纪萨福克郡的一个牛津人曾经说他不去教堂是因为他听不懂教区长的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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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1604年的教会法,教区长、牧师和助理牧师被要求在圣公会影响薄弱的教区向“年轻人和无知的人”传授教义:十大戒律、信仰纲要、上帝祈祷文和《日常祈祷指南》中的教义问答。(清教牧师讲授他们自己的教义问答手册。)牧师们是怎样成功的?他们成功的将基本宗教知识传授给听众了吗?克里斯托弗·黑格(Christopher Haigh)对十六世纪兰开夏郡(Lancashire)的研究和约翰·普鲁厄特对十七世纪晚期和十八世纪早期莱斯特郡的研究指出:牧师们在给孩子们讲授基督教教义时遇到了麻烦。这个时期的所有一切有表明一切努力并非成功。在1624年,苏珊·肯特(Susan Kent)抱怨道;无论何时,只要她的牧师一拿起布道书,她就觉得处于一种“混乱不清的环境中,以致于我感到困倦,只能坐在座位上酣然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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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我们前面提到了“无知”这一描述;然而无知并非是一个非常恰当的术语。E·P·汤普森(E·P·Thompson)曾经告诫:那些有时被误认为是错误的教义事实上却由有意义的术语演化而成,它们更贴近于“穷人的生活经历”。他引用了一个十七世纪的事例(摘自托玛斯的《宗教信仰和巫术的衰落》Religion and the Decline Of Magic:一位老人想象上帝为“一位慈善的老人”,耶酥为“一位有朝气的年青人”,圣灵为“自己体内的一根肋骨”,并且认为当自己去世时“如果自己所作所为使上帝满意,他将被引入到一片快乐的绿草地上生活。”
事实上,当时的宗教观念很难进入到普通民众的心中,甚至是那些最基本的宗教概念,如:上帝、耶酥、天堂和地狱。在传统圣像中,上帝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坐在椅子上,表情严肃,额头布满皱纹,眉毛呈八字形,胡子雪白、卷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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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多少有点类似于马格莱顿教派教徒劳伦斯·克拉克森(Muggletonian
Laurence Clarkson)在他的作品《英格兰时代的教堂》里想象的上帝,“一位严肃的古代的、神圣的老人,如我所想象,坐于天堂的一把金椅子上”。但是当克拉克森 (Clarkson)仍然是一个孩子时,他想象的天堂便是一个孩子心目中的天堂,天堂是一所大房子,“一个金碧辉煌的地方,有着适合圣父、圣子、圣灵居住的各种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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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革命期间,克拉克森(Clarkson)的观点改变了。当他是一个激进者时(Ranter),他视上帝为“无限”,全知全能,当是一个马格莱顿教派教徒(Muggletonian)时,他又认为上帝是一个清晰的形象,“高达五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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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如果无神论确实存在,就我们所理解的无神论在现代早期却很少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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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 ,我们最好称之反宗教主义,怀疑主义或者无宗教信仰;虽然哪一种描述都不恰当,但是都表明了民众对传统宗教信条的反对。一些历史学家曾认为这是一个相对缺少反宗教主义和反传统主义的时代,特别是在都铎王朝时期的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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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除非一个人把1640——1660年的英国革命时期的思想全当作突然的反常现象,否则,他们的说法毫无意义。但是大部分无宗教信仰的证据却出现于革命时期(1640——1660),其传统更久远并且继续存在。我们可以在十五和十六世纪期间对异教徒的研究中,在十六、七世纪的教会法庭和季法庭的记录里,在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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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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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笑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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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发现它的踪迹。
在许多例子中,有些例子提供了一系列类似的这一思想:“玛丽不是一个处女,耶酥是约瑟的儿子;耶酥并不是一个好的先知”;圣餐桌上的圣餐不是耶酥的身体,“因为面包是由人用谷物制作的,同样地果酒是由水果酿制的,向树忏悔跟向牧师忏悔一样,圣油只适合涂于绵羊和靴子上”;除了太阳,月亮外,没有任何上帝;麦芽比《圣经》更能提供上帝对人类方式的合理依据,牧师们应该自食其力,在水沟里洗礼跟在圣水盆里洗礼一样有效,如果没有贪财的牧师阻止的话,教堂里的婚礼可以免去,天堂里不可能容纳下所有注定要被获救的人的灵魂,所有的教堂应当被改造成“羊舍和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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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马灵的亨利·帕特 (Henry Potter)否认了死后复活,“声明只有自己亲眼看到才会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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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兰主教布林·沃克(Brian Walker)对上帝的存在提出疑问:“如果有人让他亲眼见到魔鬼,他才会想信有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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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很难判定:这样的认识在多大程度上属于普通民众的普遍意识,有多少内容属于新教徒和清教徒的理论。有意亵渎神祗,自我怀疑和纯粹的争论经常难以理清。我们应该把什么情况归于人们的漠不关心,什么情况归于人们的完全敌对状态呢?无论最初的动力是什么,几个明显的主题还是从混乱状态中清晰而出。普通民众思考生与死的问题;他们观察思考,提出问题。他们不简单地接受任何被告知的任何事情。他们对教会和社会精英的理论表示出极大的怀疑态度。
在1640年前,完全跟以前的教会决裂的情况是十分罕见的。在十七世纪三十年代期间,劳德(Laud)大主教的宗教政策就稍微偏离了当时传统的宗教政策,推动了清教徒的发展,不自觉的朝着分离方向发展。但是直到1640——1660年英国革命,真正的分离主义才开始,其表现形式各异:有寻觅派、激进派、浸礼宗、第五信条派、公理宗,马克莱顿教派和一系列先知和假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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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为研究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事例。在十七世纪三十年代,伦敦仅有少数几个分离的教会,在1641年,分离者人数大约为1000人;到1646年,伦敦就自诩有36个分离的教会,到17世纪70年代,单是贵格宗成员,就可能达到了8000——1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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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革命前,类似或半分离主义是反传统教会者采取的普遍形式。这些狂热者也走进教堂,当读祈祷书时也许便离开了,或者仅在布道时出现,但是他们也举行自己的集会,讨论各种各样的问题,读一部分《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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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历史学家们关于英国宗教改革的本质的论述意见分歧。一些人说它是自上而下改革的范例,“由王室法令推行的改革”。另一些人说改革的动力来自于下层,强调罗拉德派的根基。一些人认为它是一个激剧的过程;另一些人认为它来势缓慢,且从来没有完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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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虽然他们都谈论的是改革的动力,程度,起源,但是很少有人能够否认宗教改革最终触及到了普通民众;并使我们了解了现代英国早期的民众宗教的另一特色:在十七世纪出现了新教的民众文化。
十六和十七世纪英国经历了巨大变化。天主教英国变成了新教英国。到16世纪80年代或者更早一些,那些对过去的信仰还稍有依恋的人也纷纷成为了新教徒。 宗教改革者反对一系列跟传统教会相关的活动及习俗:宗教信仰戏剧和列队行进赞美诗,圣诞节,万圣节,教堂圣酒和守灵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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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的礼拜天开始取代各种“圣日”。到18世纪,教会已经失去了对大部分穷人节日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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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主义,一种更激进的新教主义形式;在十七世纪初,坚定地闯入了英国人们的生活中。然而,它对信徒们的影响却难以准确估量。清教主义拥有广泛民众根基,但是它迅速地跟正统学说融合在一起。柯林森(Collinson)解释道;虽然新教主义赞赏于把十六世纪的普遍性作为“反对运动”,藐视“宗教传统和权威”,但是到十七世纪,它就丧失了这种对抗性。“现在《圣经》和《赞美诗》不再是令人激动的新奇事物,而是秩序,辩别力,年代和当地教区统治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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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教主义显然具有作为一种约束人们行为意识的可能性,这事实上也是它没有失去社会上层和富有阶层基础的原因。后来的清教主义组织形式,长老会和17世纪40年代的独立派也因类似原因吸收了富足的乡绅。也许更重要的是用这种方式,清教主义吸引了虽不如乡绅那么富有却也是来自于乡村社会中上层的精英人物:朝气勃勃的的约曼,富有的商人和工匠技师。基斯·赖特(Keith Wrightson)和其他人认为意识形态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而改变。17世纪的英格兰经历了富有阶层和贫穷阶层的鸿沟日益扩大的阶段。富有阶层脱离于穷人文化,并且试图“把维护与加强他们作为主人、雇主、纳税人和教会骨干的新型社会秩序强加到人们身上。”
清教徒也对天主教徒怀有强烈、普遍的仇视心理,虽然这一点儿也不是单纯的清教徒现象。罗宾·克里夫顿和德里克·赫斯特曾指出:反天主教徒是十六、十七世纪英格兰普通民众宗教观念与政治意识中的一个主要现象,它贯穿于我们所研究的整个阶段,天主教徒不时地受到口头和身体攻击,十七世纪初期,他们陷入恐惧、焦虑不安与选举争吵中。
但是狂热的新教,无论是非分离者,半分离 者或者各种分离者,都从来不是大多数民众的宗教信仰。像克林森所指出的那样,“难以相信由书面语和口头语表达的理性需求且伦理严谨的宗教信仰能被广大民众能接受。”鲍勃·斯克里布纳认为,德国宗教改革同发生于英国的情况一样:它是一个民众运动,但它仅是“一个少数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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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所做的研究不断显示出新教和清教影响的局限性。
七
任何关于现代早期英国的民众信宗教讨论都不得不提及到天主教。它也有自己的民众基础,图画1536—1537《朝圣者的旅程》和1549年的西南部叛乱有力的证实了这一点,1549年,平民叛乱的时候,便高举着宗教的旗帜,拿起武器保卫传统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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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Haigh)和约翰·鲍斯(John Bossy)已经指出关于民众天主教的主题还有一些有意义的工作要做。我们知道在这一段时间初期,大多数英国人是天主教徒,并且我们也假定到了末期,他们变成了新教徒,但是我们仍然不能确信这种假定的正确性,或者变化的准确内涵。
显然,到17世纪初期,天主教已经是一个分布极不均衡的“乡绅的非信奉国教主义”。天主教真正盛行地区仅限于西部,威尔士和北部,特别是东北部和兰开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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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六世纪60年代到十七世纪30年代,在兰开郡和柴郡,就出现了一些关于继续使用圣水,废止圣日辩论和为死者祈祷的抱怨。天主教徒念玫瑰经用的念珠仍然继续使用,并且其它的天主教徒活动也悄悄演变成了英国教堂的礼拜和典礼。天主教徒们在晚上偷偷埋葬他们自己的死者,并且一些人行为放荡公然戴着帽子进行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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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七世纪中期的一些威尔士地区,人们仍然求助于圣灵,拜访圣水井和去小礼堂。在十七世纪,还有其他的来自达勒姆、西北赖丁斯、威尔特郡和康沃尔主教区的一些事例也说明了当时存在一些跟古老宗教信仰有关的民众活动,例如:祈祷于古老的大十字架前,使用十字架标志, 使用念珠,向圣灵祈祷,上演古老的伦理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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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地区,天主教甚至可能控制整个村庄。然而,在南部和中部地区,孤零零的乡绅家庭似乎已融入当地的宗教信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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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情况下,专制仅是部分答案。我们仍然需要解释是什么原因在曾经吸引普通民众并且继续吸引他们去信奉天主教。鲍斯(Bossy)再次给我们提供了一些线索,摘自 Jesuit的信件的一段,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一位穷人妇女在听了一个新教牧师宣讲文盲在未来要遭到永恒诅咒后,就变成了一名天主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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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在东英吉利亚(East Anglia),也有一些证据表明民众天主教也融合了民众的不满。亨特(Hunt)写了在16世纪70——90年代持续发生的一些情况,“在天主教将领带领下的游荡的队伍幻想去解放整个英国的穷人们。”埃塞克斯的劳动者谈到了爱尔兰或西班牙人的入侵将会受到英国穷人们的支持“这种说法不断传入人们耳中”,(穷人因游荡而受惩罚);至少西班牙的菲利浦将会给穷人们带来“肉、酒和衣服”。这样一些人都怀念过去那虔诚的天主教时代。“用拉丁语布道的时代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自从《圣经》被广泛地宣讲、谈论后,世界便已变得不再美好。”;“自从女王以来,世界变得非常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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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是对新秩序的诅咒,而不是阻止人们对过去的留恋。
八
虽然新教从来没有控制整个国家,但在它的发展高峰时期,有组织的异教徒仅占总人口的6%。到17世纪40年代,只有1%或2%的英国人仍然是天主教徒。虽然,名义上大部分时间是圣公会控制着全国,但是大多数民众信仰更可能接近于本章前面提到的Delumeau提出的民间基督教,在形式上是调和的,一个基督教、巫术和民俗的混合物体,界限模糊于世上的占星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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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督教和准基督教的信仰一直流传到16、17世纪甚至更往后,它们以不同的形式存在。许多流行的治病方法便是极好的例证:让病人穿过大树裂口来治疗疝气(rupture),用死人的手摩擦来治疗粉瘤,通过烧死或者杀死动物或将野兽驱赶入烟雾中来治疗牲口或者保护其他的牲畜幸免于巫术,相信孩子或者动物(特别是白鸭或者公鸭)的呼吸能够将病人身上的恶鬼吸出,用一些驱邪符来隔离一些病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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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放掉巫婆身上的血来战胜巫术,通常是划破她的身体,相信通过控制某一人的所有物便能伤害其人,坚信月经血具有神奇的功效,用五月节的露水沐浴能增强性功能等,也都是明显的非基督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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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都铎和斯图亚特时代的民间治病者:民间术士(也称为白巫师,众所周知的智者)非常普遍。托玛斯曾引用同时代人的话说:他们确信每个村子里都有术士,并且术士们拥有“跟村子里最受欢迎的牧师一样多的追随信奉者”。据麦克法兰估计,在伊丽莎白王朝时的埃塞克斯,没有人的住地与其所认识的术士超过十英里。因而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把他们描述为“影子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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